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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局股(室)及二级单位职能
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文件精神,确定规划局机关设四个职能股(室):办公室、规划管理股、建设项目报建股、测绘管理股;并下设两个二级单位:云梦县规划监察大队、云梦县城市规划设计院。
一、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工作;承办文电处理、信息、信访、宣传、机要、保密、文书档案和对外联络、接待工作;起草综合性材料;负责机关安全保卫、环境卫生、计划生育工作;承办会议的组织及整理会议纪要;办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人事、工资、机构编制工作;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考核管理,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,党团工青妇工作、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处理人大、政协的有关提案和议案;负责执行国家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,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,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、行政财务的管理,负责本系统的统计、报表工作,负责财务审计,管理部门的联系,建立健全财务档案;负责规划网站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。
二、规划管理股 负责对全县城乡总体规划评审的组织协调;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组织规划评审;负责城区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、详细规划以及道路、绿化、供水、排水、通讯线路、高、低压供电、供气、供热等专业工程规划的编制和实施;负责建设工程项目(含市政工程及广告、标牌、铁棚、雕塑、小品等)的选址、定点,确定规划红线、填报“选址意见书”;审查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,划定建筑红线,确定建设工程位置尺度,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;审查建筑工程设计和市政工程设计方案,提出修改意见,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批复;对建设工程规划实行批后管理;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;依法对违法违章建设进行处理;调解各类规划纠纷;负责群众来信、来访的接待及处理;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应诉工作。
三、建设项目报建股 负责全县规划区内建设单位的项目报建工作;审核城乡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申报资料及设计图纸;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负责建设项目报建资料汇总,保管各种技术档案、资料,负责信息整理和上报公布业务报表。
四、测绘管理股 负责全县测绘业务的管理和城市勘察工作;负责城市规划设计、 城市勘测队伍资质的审查管理和测绘项目的招标议标、测绘成果的鉴定、审查、报批工作;负责全县测绘资料的管理、供应和保密检查以及对涉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查和呈报;负责本县行政区划界限测绘和建设项目前期测量的组织实施,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图的更新、补测的组织工作,监督管理本县地图出版工作;负责测绘统计和测量标志的管理、检查及维修;配合有关部门对破坏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。 纪检(监察)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
五、县规划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,参与建设工程的放线和验收,对在建工程进行是常巡查与跟踪管理,查处违法、违规建设行为。
六、县城市规划设计院 主要从事城市规划及设计测量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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